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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音乐——怎样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

关键词数字音乐    在线音乐    付费下载    音乐营销                                          

 

怎样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

这个是好像是营销学范畴的问题,我们数字音乐行业有必要做这道题吗?

数字音乐从业人员应该补补营销的课了。如果在十分钟之内回答不出来三种以上的方法,我们又怎么能相信他们能把在线音乐做出赢利呢?互联网长期以来靠卖概念圈钱为生,缺乏营销是最大的一个弊病!他们只会动辄搬出国外iTunes模式来证明自己!

搞好在线音乐,是能不能踏踏实实做营销的问题!

不要埋怨版权环境了!也忘了国外的iTunes模式吧!那真的跟我们中国没有关系

在中国搞好在线音乐,首先不是版权问题,不是加密技术的问题,也不是懂不懂音乐问题,它是懂不懂营销的问题。而营销的核心思想是:永远按消费者心理来分析问题。

现在互联网消费者身边是遍地可得的免费音乐。同爱斯基摩人有很大相似点,他们身边遍地都是冰,是免费的资源。并且一般的冰都是由水组成的,无明显差异化。爱斯基摩人为什么非要买你的冰?消费者为什么要非要去你的网站买音乐?这两种生意是如此的相象。

为什么中国不可能出现像iTunes一样能赢利的音乐网站呢?
    第一因为盗版。可以方便地免费得到。第二因为正版下载的支付方式比盗版下载的手续还要繁琐。并且最大的敌人是消费者“网络就是免费”的信仰。

再举个线下生活中的例子:

平时你买光盘到哪买?是坐半小时车跑去音像城买正版?还是从路边遍地小贩那里?他们的网络渗透到地铁口、天桥下每个毛细血管。片源应有尽有,最重要的是最新影片会第一时间在他们那找到,比引进正版要快多了。我们在来看一下买正版的情况,要费力气和时间挑选,付款时还要排队,还要等机打购物小票……这个过程是不是和在线音乐网站繁琐的支付过程很相似。正版在线音乐网站就好像音像店,而免费音乐就好像盗版光盘生意一样便利。

从营销4P理论来看,目前正版音乐毫无优势。首先从产品(Product)来看,目前正版和盗版所提供的质量是一样的;从价格(price)来说,正版需要和一个免费的东西来竞争;从渠道(place)上来讲,盗版比正版还要更广泛更便利;和从促销(Promotion)开看,正版再怎么促销怎么降价也拿免费的东西没办法。

一个随手免费可得的东西会有人要费时费力花钱去买?这么一个基本的常识,却被概念家们的自信蒙蔽了我们的直觉。以至于我今天在表示观点的时候,要借助权威的营销学术语,否则就好像没有底气或没有根据一样。但是我说这些并不表示在线音乐无法赢利。这不是本文的目的。更直接的说,数字音乐要想赢利,就要按阿里巴巴这样模式,用互联网来帮传统业务降低成本。要告别讲故事的年代,像可口可乐,麦当劳一样,真刀实枪地靠卖一个一个的产品来踏踏实实做营销,来赚取利润。

执行问题,由谁来把卖给爱斯基摩人?

数字音乐事业不缺技术,也不缺网络,更不缺概念,也不缺音乐,缺的是能把这些因素串起来的具备综合技能的营销人才。你可能觉得目前找这样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任务。但是只到出现这么一个完美的人出现时,才会有音乐公司能完成这个奇迹;等到能有一大堆这样的人出现时,才会使整个数字音乐行业都正规发展起来。并且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把此类人才配置在合理的位置。

我们来看一下都是哪些人会消费正版音乐?不是所有的爱斯基摩人都会来买你的冰。

苹果模式为什么可以成功?除了版权保护环境和消费者成熟的付费习惯因素以外。苹果成功做到了让用户使用苹果iPOD是一种时尚、酷的表现,这些人是最高端的消费者,并且音质也要求比较高一些。购买正版对他们的满感足和炫耀感,要大于花的那0.99美分,如果购买盗版的话,愧疚感会大于节省的那0.99美分。

还有一个能成功的情况就是李宇春的疯狂歌迷。玉米们会下载新歌,是出于对偶像的信仰和对偶像的支持,满足感要大于所花3块钱;第二个就是炫耀因素,自己在第一时间比别的人先听到偶像的歌曲。并且这个歌曲在其他地方买不到。这种情况下就好像电影防盗版一样。能保证一周没有盗版光盘电影票房就有保障,各地同步上映很重要。

所以我们可以描述出来消费正版音乐人群的特征:第一是下载到高档MP3听的用户,他们比下载到电脑上听的用户可能性要大一些;第二是高端用户,有版权意识,而不是那些有闲并信仰“网络自由免费”的学生和工薪阶层;第三是时间宝贵怕麻烦,和不会去找免费歌曲的用户;第四就像超女FANS一样疯狂支持自己偶像的人群,他们一般都是非理性消费。以上绝对是千里挑一的小众人群,并不是所有网民都是正版音乐用户。

这个结论也令在线音乐公司很失望。有的在线音乐公司们说允许自己2008年版权保护政策好转后再赢利。如果真这样,你在这两年里要做的是在把真正的目标用户找出来,区隔出来,留住他们就是你的胜利了。你要针对他们进行各种精细化营销,就好像电影观众一样,电影并不是大众消费的,就连《无极》也是只有几百万人到电影院看过,其他人都是看盗版的。

什么样的网站做在线音乐生意能成功?通过什么渠道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

其实中国最有条件实现正版销售的网站是百度。

百度上面的歌曲最新最快最全,下载也最方便。其次是百度有一个比较公正的排行榜,基本是按用户搜索量自发生成的,是大家公认权威的,百度流量大,页面简练,对用户来说都是最便利的。百度基本满足了一个正版销售网站的所有条件。

经营一家正版网站,你需要和唱片公司谈判,授权,等歌曲上架歌曲说不定已经过实了。斥巨资从签下了几万首歌的版权毫无价值,因为这些歌曲在互联网上到处存在着盗版下载,消费者喜欢的是时尚流行的新歌,喜欢怀旧老歌的是中年人,他们大多不上网。

但是就连百度这样免费获取资源的网站不敢贸然收费,否则网民会转到雅虎等其他网站来免费下载,到时候流量下降会导致股价下降,股票损失的钱应该比下载音乐赚的小钱要多个上百倍吧!只要圈钱比实际业务来钱更快,那么永远不可能有人敢收费。原本可以收取每首歌多少钱的生意,变成了不要钱的服务,因为迟早有其他网站会以免费为手段来竞争。

把音乐卖给手机用户更可行。中移动最有条件卖无线音乐!

其实与其卖给互联网用户不如手机用户。中国手机用户超过3亿,而互联网才1个多亿。手机可以做到随时随地直接上移动梦网平台,这个平台相对封闭并且具备垄断地位。版权保护最好的领域,由几家移动运营商严格控制。而且支付方便。相对于正版音乐下载网站的模式,手机音乐更具可操作性。但是也面临众多免费WEP网站的竞争。

(待续:在线音乐——把冰卖给爱斯基摩人的办法)

【作者: 张志远】【访问统计:】【2006年07月12日 星期三 17:09】【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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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7-21 17:55:20   

我想问问张兄对豆瓣、模式的看法,他们也是音乐的传播渠道,但他们如何盈利?

- 评论人:沧海   2006-07-20 17:14:16   

消费者不买东西只能是产品本身的问题中国每年依然有大量的唱片在销售有大量的音乐被购买不是音乐没钱赚而是没有让消费者值得购买的内容现在的这些所谓的数字音乐叫做数字娱乐是正确的。首先是搞清楚什么是音乐找出哪种音乐是能赚钱的为什么行业的就不去深入了解一下真正的唱片市场呢而总是停留在娱乐这块快餐式的娱乐产品肯定不会引起购买欲望明星类除外,但明星毕竟是有限的可能短期内达不到效果是真正的原因吧

-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7-19 20:59:00   

在中国卖音乐是没钱赚的,音乐只能带动其他的附加产品,不管你用什么办法,短时间内是达不到效果的,因为这是中国,免费的音乐就会有更多的人去听,其实是一个很大的宣传面,免费的音乐可以带来很多增值的产品出现,就像大街上发传单,传单都是不要钱的,但是你能说发传单的团体会赔钱么?还是想想怎么在免费的东西上开出花来吧

- 评论人:沧海   2006-07-19 16:13:50   

卖给他们含有维生素的冰

-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7-13 01:15:44   

手机有用,数据线卡,移动管的过来吗?况且如果手机一把也就把移动一脚踹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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